为做好人文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切实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按照教育部、天津市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一)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遴选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三)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院系所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位类别 | 学习方式 | 推免计划 |
017人文学院 | 055101英语笔译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学位 | (1)全日制 | 6 |
130100艺术学
| 01广播电视艺术理论 | 学术学位 | (1)全日制 |
2 | |
02电影史伦 | 学术学位 | (1)全日制 | |||
03传媒艺术理论与批评 | 学术学位 | (1)全日制 | |||
04智能视听技术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1)全日制 | |||
135400戏剧与影视 | 01微剧情片创作 | 专业学位 | (1)全日制 | 5 | |
02纪录片创作 | 专业学位 | (1)全日制 | |||
03智能影像艺术创作 | 专业学位 | (1)全日制 |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人数
以上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计划数,实际推免招生人数可能将根据录取情况,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后进行调整。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所有申请我院的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我院分批次审核推免生申请信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考核通知。
(二)提交材料
考生收到考核通知并同意后,请于当日16:00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学院电子邮箱tgrwkyb@163.com。
请将以下七项材料放在以“人文学院-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后,将文件夹压缩为ZIP格式提交,压缩包也以“人文学院-专业名称-考生姓名”的格式命名。要求所有上传的扫描文件内容清晰,并按照文件内容对文件名称进行重命名,命名的格式要求为“考生姓名-文件类型编号-文件名称”,如:张三-1-身份证照片、张三-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张三-3-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等等。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
5.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
6.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告(附件1)。
7.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我院综合考核采用网络远程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的时间、线上平台等另行通知。
1.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考核。
2.学院考核专家组对考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以线上面试问答形式进行全面考核。每个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考核一般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①政治考核
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科研能力(30分)
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科学精神,考察考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等。
③专业素质和能力(30分)
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④综合素质和能力(40分)
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四)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为各环节考核成绩相加之和。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确定录取名单
我院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被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根据我校此次接收推免生工作统一政策通知,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推免生,报考我院研究生进入考核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六)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须通过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逐级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综合考核成绩等信息)在我校网站公示7日。
(七)数据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推免生拟录取数据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经市级审核后上报教育部。
四、录取要求
1.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2.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2027年9月1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7)受违法处理或违纪、作弊处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8)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影响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如入学后查实,取消学籍。
(9)其他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3.我校在推免招生录取阶段不进行体检。录取新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
五、管理与监督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考核专家组,负责推免生的材料审核、评分以及综合考核工作。学院推免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院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文末。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廉老师
联系电话:022-83956123
电子邮箱:tgrwkyb@163.com
学院纪委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2-83956977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